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是中俄两国国家元首达成重要共识,由深圳市人民政府、北京理工大学和莫斯科国立罗蒙诺索夫大学(简称“莫斯科大学”)三方合作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办性质的中外合作大学。学校以建设独具特色的世界一流国际化综合性研究型大学为目标,致力于开展精英教育以及高水平科学研究和创新活动。根据教育部《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工作的通知》(联招〔2025〕2号)文件要求,结合学校实际,制定本招生简章。
一、报名与考试
考生须参加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入学考试(以下简称“全国联招”),具体报名要求、资格审核与考试安排等事项详见联招通知(https://eea.gd.gov.cn/lhzs/)。
二、招生专业与计划
专业 | 科类 | 计划招生人数 |
电子与计算机工程 | 理工 | 35 |
金融科技 | 理工 | 15 |
国际经济与贸易 | 理工 | 10 |
文史 | 10 |
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最终以全国联招报名系统公布为准。
三、志愿填报与录取
(1)6月中旬公布全国联招考试成绩,6月下旬网上填报志愿。
(2)志愿填报。按照联招办要求填报志愿。填报志愿前,考生应在报名系统首页认真阅读招生专业目录,了解学校基本情况、招生专业、收费标准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、录取原则及其他注意事项。
(3)7月初组织录取工作。学校根据考生考试成绩、志愿及本校招生计划、录取要求,在联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择优录取。
(4)身体健康状况要求。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。鉴于相关行业用人单位可能对从业人员身体素质有特定要求,建议单色识别不全者慎重报考金融科技、国际经济与贸易、电子与计算机工程专业。
四、学籍、学历与学位
学生入学后将注册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学籍,达到毕业要求者,颁发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毕业证书;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,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。
五、收费标准
(1)学费:人民币50000元/生·学年。
(2)住宿费:人民币2400元/生·学年(三人间或四人间)。
收费标准与内地(祖国大陆)同校同专业学生相同。
六、入学与体检标准
新生持加盖学校公章的《录取通知书》和有关证件报到,入学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以《录取通知书》和学校通知为准。新生入学报到时,所持证件必须在有效期限之内。入学后,按教育部、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进行身体检查和新生入学复查,不符合要求的,取消入学资格。
七、监督保障机制
(1)录取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,并接受社会监督。
(2)监督电话:0755-28323059,邮箱:xfsl@smbu.edu.cn 。
八、招生咨询和联系方式
本简章由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。如教育部相关政策有变化,以教育部最新政策为准。请考生注意浏览我校本科生招生信息网,我校将在该网站发布相关通知和注意事项。
咨询电话:0755-28323398,28323360
咨询时间:工作日14:00-17:00
电子邮箱:admission@smbu.edu.cn
本科生招生信息网:https://admission.smbu.edu.cn
微信公众号: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招生办
学校地址: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国际大学园路1号,邮编:518172